“八大员”发证全面停止
发布时间:
2018-12-2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规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度川管理研究部根据《通知》和相关政府文件,将对“‘八大员’为何取消?项目投标是否还需要?已通知的考试是否还举行?”等问题梳理分析,仅供参考!一、为什么停止?根据《通知》内容,停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3点: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3、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这三点原因来头都不小!大家应该清楚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仅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这“三个不得”若能严格执行,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负担减轻的不是一点点!二、具体停止哪些内容?《通知》明确指出: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停止“八大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各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不再需要“八大员”了,那么项目投标中还要不要?项目现场是否还需要查履职情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天津市的通知。三、投标和现场是否还需要“八大员”早在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住建委已下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明确提出:施工企业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民管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天津市住建委动作很快,早早做了规划,明确了相关问题,度川管理研究部认为这将对其他省份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四、有考试安排的区域是否还考?《通知》明确提出“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即2018年12月13日)起,停止统一考核与发证”,各地将取消原有安排的考试,例如天津市已下发通知,明确“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五、下一步会怎么办?《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以往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来看:一、证书可以继续使用,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只不过企业资质、项目投标、项目现场不再做强制要求;二、会不会再增设其他类似证书,度川管理研究部认为短时间内可能不大。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建办人〔2018〕6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规定: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包括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机械员
-
劳务员
-
资料员
-
标准员
度川管理研究部根据《通知》和相关政府文件,将对“‘八大员’为何取消?项目投标是否还需要?已通知的考试是否还举行?”等问题梳理分析,仅供参考!
一、为什么停止?
根据《通知》内容,停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3点: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
3、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
这三点原因来头都不小!大家应该清楚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仅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这“三个不得”若能严格执行,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负担减轻的不是一点点!
二、具体停止哪些内容?
《通知》明确指出:
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停止“八大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各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不再需要“八大员”了,那么项目投标中还要不要?项目现场是否还需要查履职情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天津市的通知。
三、投标和现场是否还需要“八大员”
早在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住建委已下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明确提出:施工企业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民管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
天津市住建委动作很快,早早做了规划,明确了相关问题,度川管理研究部认为这将对其他省份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四、有考试安排的区域是否还考?
《通知》明确提出“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即2018年12月13日)起,停止统一考核与发证”,各地将取消原有安排的考试,例如天津市已下发通知,明确“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五、下一步会怎么办?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根据以往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来看:
一、证书可以继续使用,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只不过企业资质、项目投标、项目现场不再做强制要求;
二、会不会再增设其他类似证书,度川管理研究部认为短时间内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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